关于《绥化市支持冰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的出台过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冰雪经济发展规划(2022-2030年)》(黑政发〔2022〕7号)和《黑龙江省支持冰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黑政办规〔2022〕10号)要求,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作为牵头单位结合部门意见形成初稿,多次征求市体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各县(市、区)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通过公平竞争审查,最终由绥化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印发《绥化市支持冰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
二、《政策》的基本内容
《政策》充分将《黑龙江省支持冰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内容与我市实际相结合,确定了四方面重点扶持方向。
第一方面是支持企业(项目)引进及建设,为壮大市场主体、推进项目建设方面提供资金扶持。
第二方面是支持品牌打造,为支持冰雪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扶持。
第三方面是开展赛事交流,对承办赛事的部门或企业给予鼓励。
第四方面是优化冰雪产业发展环境,在加大人才培养引进、技术创新支撑、支持融资服务创新、落实税收政策以及保障土地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三、《政策》的主要措施
1.明确扶持范围。鼓励世界500强企业、“中国旅游集团20强”企业和上市企业在我市新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重点扶持新建冰雪产业项目、改造冰雪旅游设施和冰雪题材剧本创作基地、冰雪影视基地建设。对举办的国际国内知名大型冰雪赛事、冰雪主题论坛和展览展示活动给予补助。
2.扩大政策覆盖。既支持新引进资本、新设立企业、新开工项目,又支持现有冰雪企业、旅游景区改造升级、完善服务;既支持传统冰雪旅游体验、冰雪运动普及、冰雪赛事交流、冰雪装备生产、冰雪文化传播,又支持发展冰雪主题云演艺、云赛事、旅游直播、旅游带货、VR/AR训练+健身等。
3.加大支持力度。引进企业总部,新建冰雪产业项目,利用闲置房产改造新建室内滑冰场,举办冰雪节庆活动、冰雪产业博览会、冰雪赛事活动,获得国家相关评定命名,在获得省级专项资金补助的同时,市级专项资金同时补助省级补助资金的10%。
4.做好政策衔接。同领域、同类别奖补标准、支持条件与《黑龙江省文化旅游产业招商引资若干扶持政策措施》《黑龙江省金融开放招商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等现行政策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