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绥化市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解读
一、《政策措施》出台过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绥化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我市数字经济加快发展,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市发改委牵头起草了《绥化市支持数字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并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省直、市直单位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已通过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并先后通过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审议,以市政府文件进行了印发。
二、《政策措施》基本内容
为保障《绥化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推动我市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对数字经济提出五部分共20条支持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享受省级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市里按照省支持资金10%的额度给予额外支持(试行一年)。
一是培育引进市场主体。提出了4项政策措施,具体为支持引进龙头企业、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优、支持发展总部经济、支持平台招商。
二是延伸壮大数字产业链。提出了5项政策措施,具体为支持全产业链招商、支持数字经济供应链创新发展、支持产业链创新示范、支持数字产业集聚建设、支持数字经济园区建设。
三是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提出了4项政策措施,具体为支持传统产业数字化赋能、支持产业园区数字化改造、支持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支持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四是推动数字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提出了4项政策措施,具体为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关键技术攻关转化、支持知识产权创造、支持创新创业。
五是营造良好发展生态。提出了3项政策措施,具体为支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数字类学科建设、支持创新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