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惠企政策清单
序号 | 政策标题 | 文号及发布机构 | 具体优惠条款(每条单列) |
1 | 关于印发《绥化市三年青年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 |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一)见习补贴标准,根据黑财规审[2018]10号、黑政规[2018]23号文件和关于印发《绥化市三年青年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见习基地按月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就业服务部门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季度为见习基地拨付每人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的就业见习补贴。 (二)见习补贴期限,按见习人员实际见习月数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2 | 关于做好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以工代训工作通知 | 人社厅[2019]11号,发布机构省人社厅、 绥人社函[2020]28号,发布机构绥化市人社局、 黑财规审[2019]13号,发布机构省人社厅、财政厅 | 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每人每月500元培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开展天数计算培训补贴。 |
3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十项措施的通知》 | (黑政规〔2017〕18号) | 第三条 对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 |
(黑政规〔2017〕18号) | 第三条 对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 | ||
(黑政规〔2017〕18号) | 第三条 对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 | ||
(黑政规〔2017〕18号) | 第三条 对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新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工业企业,给予每户企业一次性奖励。 | ||
4 | 网上国网电费红包 | 通过签到、购物等方式领取电费券、电费红包等 | |
5 | 林业贷款贴息补贴资金 | 黑龙江省财政厅农业处 | 据实贴息,对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 |
6 | 关于申报2018年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申请政策通知 | 黑龙江省林业重点工程稽查管理总站 | 存续并正常付息的林业贷款,采取一年一贴。 |
据实贴息的方式,年贴息率为3% | |||
按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 | |||
7 | (黑龙江省优先发展目录))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黑国土资发[2009]72号) 黑龙江国土资源厅 | 对各省(区、市)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标准》的70%执行。 |
8 | 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 | 银办发【2020】89号 | 1.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单户授信1000万以下,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2.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普惠小微贷款应付利息最长可延长至2021年3月21日,免收罚息;3.人民银行通过特殊工具(SPV)与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利率互换操作,为其办理的延期还本普惠小微贷款本金的1%作为激励。 |
9 | 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 | 银发【2020】123号 | 1.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2.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合同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本金40%的资金支持;3.按合同提供期限我1年的资金支持,利率为零。 |
10 |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 | 黑龙江省总工会 [2020]-10 | 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